关于暂停“住房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”业务的通知
2021年05月12日 13:44 来源:阜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作者:佚名阜公积金〔2021〕6号
各缴存单位及缴存职工:
近几年来,阜阳市房地产市场发展态势良好,资金需求不断增大,我市住房公积金个贷率迅速增长,截止到2021年4月底,我市住房公积金个贷率已达到118%,资金超负荷运转,特别是新冠疫情及时得到控制以后,职工的购房需求不断释放,公积金供给侧压力不断增大,资金流动性不足矛盾凸显,启动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动性风险预警机制势在必行。
根据《安徽省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动性风险预警机制实施办法》规定:根据资金运行情况,按照预警级别由低到高,分为一级预警、二级预警和三级预警三个等级:
(一)一级预警: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率在85%至90%之间。
(二)二级预警: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率在90%至95%之间。
(三)三级预警: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率在95%以上。
该实施办法明确指出:达到二级预警时,暂停商业银行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,以缓解贷款资金压力。
达到三级预警时,可以在执行二级预警状态下的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的基础上,通过实行住房公积金贷款轮候发放政策,控制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出速度。
目前,全省绝大部分城市已暂停“商转公”业务。
我市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动性已突破三级风险预警线,为防范住房公积金资金风险,保证住房公积金制度平稳运行,经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成员单位同意,现决定在全市范围内暂停商业银行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,实行住房公积金贷款轮候发放政策。同时,商业住房贷款职工每年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偿还商贷的政策不变。
本通知自2021年5月21日起执行。
阜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
2021年5月1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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